编辑: 木头飞艇 2017-06-04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 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4-031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6月19 日,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并分别于

2014 年6月21 日和

2014 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现对以上交易补充公告如下:

(一)以上交易对报表损益的影响情况

1、对母公司报表损益的影响情况 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根据协议处Z收入 50,240.00 万元,根据转让股权确认处 Z成本为 50,240.00 万元(账面价值) ,处Z收益为 0.

2、对合并财务报表损益影响情况 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处Z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投资收益. 截止

2014 年3月31 日净资产为 60,939.68 万元,处Z股权对价为 50,240.00 万元(50,240 万股) ,剩余股权 11,380 万股公允价值 11,266.48 万元(按照评估价 值测算) ,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自购买日开始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为 59,794.64 万元,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为 1,711.84 万元,因此交易直接实现利润为 1,711.84 万元. 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41.02 万元的 231.01%.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 最终数额将以经审计后财务报告为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青海鲁丰鑫恒铝材有限公司股权对损益影响说明》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签订《债权债务结算协议》情况 为保证本次交易后债权债务的清偿,2014 年7月1日,公司与青海鲁丰鑫恒铝 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丰鑫恒" )和广东喜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喜喜" )签订了《债权债务结算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第一条:债权债务往来款结算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认可, 截至

2014 年5月31 日, 公司 (含公司下属企业) 对鲁丰鑫恒享有的债权总额为 80,715.37 万元(其中,公司子公司博兴县瑞丰铝板 有限公司对鲁丰鑫恒预付货款为 24,964.74 万元,其他债权 55,750.63 万元按年化 利率 9%收取资金占用利息费用) . 协议第二条:债权债务往来款清偿安排 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鲁丰鑫恒和广东喜喜承诺,鲁丰鑫恒在其热轧项目投 产之日起一年内且最迟不超过《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清偿本协议第一 条所述的全部债权债务往来款. 协议第三条:借款担保及反担保安排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认可,截至

2014 年5月31 日,公司为鲁丰鑫恒共计提 供了总额为

13 亿元的借款担保,鲁丰鑫恒和广东喜喜承诺,应公司需求,鲁丰鑫恒 有义务向公司就相关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在公司存在融资需求时,鲁丰鑫 恒将向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提供不超过以上金额的担保. 协议第四条:广东喜喜的保证措施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后,广东喜喜将成为鲁丰鑫恒的控股股东,为确保鲁丰鑫恒 履行本协议义务, 广东喜喜承诺采取并遵守以下保证措施: (1) 在行使股东表决权、 决策权及分红权时,其应以确保鲁丰鑫恒有能力充分、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义务为前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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