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7-06-04 |
经审查研究,现对《西宁城 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祁家城立交新建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批复如下:
一、西宁市祁家城立交新建工程位于西宁市城北商贸综 合区东部物流园区,是物流园与京藏高速进行交通转换的枢 纽,与规划改建的园三路、园六路和已通车运行的西宁市祁 家城立交衔接.工程新建两条立交匝道, A 匝道通过园六路 北段的下穿道,新建一个直连式右转弯上祁家城立交进入京 藏高速,A 匝道全长 374.495m;
B 匝道为环形匝道,通过园 三路路口的下穿道进入物流园,B 匝道全长 388.742m;
项目 匝道总长 763.237m, 其中桥梁长度 169m, 路基全长 600.237m, 设计车速 40km/h,路基宽度 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匝道、 路基、桥梁、路面等主体工程及排水、交通、路灯等辅助工 程.工程总投资 5463.074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60 万元, 占总投资的 2.93%.
2 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中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修订) ,项目建设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我局原则同 意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 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 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 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施工过程中扬尘控制措施,依照《西宁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 法》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征地范围内建筑物拆 除、土方开挖、车辆运输、施工现场扬尘进行严格控制,做到"五个"100%,以减少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二)认真做好工程沿线水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废 水经沉淀处理、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 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项目 A 匝道跨越电沟河施工时,物料 堆场须远离水体设置;
严禁将工程弃渣、废料、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直接排入电沟河水体.
(三)认真组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运营期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布置施工场地, 确定合理的施工时段,禁止夜间在声环境敏感区域施工,施 工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居住地等地区,具体 落实隔音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标准要求;
项目运行期道 路两侧红线 25m 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标准,25m 以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 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路段应设
3 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牌,以降低噪声影响.
(四)项目建设中严格控制各类占地范围和面积,严禁 超范围占地;
合理设置临时堆土(渣)场与堆料场,严格控 制施工过程中料、渣的堆放和处置,禁止无序的乱堆乱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