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6-06 |
2018 ) 浙0302破45-3号2018年8月17日, 本院根据温州市百祥贸易有限公 司、 浙江恒泰源聚氨酯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吉 丰鞋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吉丰鞋材公司) 破产清算一 案.查明, 吉丰鞋材公司管理人在该公司破产程序中, 经 过财产调查, 仅接管到现金1794.75元, 未发现吉丰鞋材 公司存在其他有价值的财产, 吉丰鞋材公司财产不足以 清偿破产费用, 因此提请本院终结破产程序.本院认为, 吉丰鞋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 管理人提请本 院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应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照 《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43条、 第107条之规定, 本院 于2019年4月8日裁定宣告吉丰鞋材公司破产并终结吉 丰鞋材公司破产程序.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1号 马加荣、 蔡柔东: 本院受理的原告金红雪与被告林桃 云、 温州市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加松、 马加荣、 方 存顺、 金连香、 陈海华、 蔡柔东、 及第三人王缨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庭前调解告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合 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风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上网公 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适用简式裁 判文书告知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 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23日9时00 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 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469号 陈伟: 本院受理原告潘柳坤与被告陈伟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
2019 ) 浙0304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 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2741号 毛明其: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小梅与被告毛明其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 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庭前调解通知书、 开庭传 票、 风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外网查询告知书、 上网公布 裁判文书的范围、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适用简式裁判文 书告知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 (程序转换) .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 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 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2661号 邰江南: 本院受理原告王刚与被告邰江南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