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7-06-14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会展酒店项目属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会展中心) 二期工程, 为会展中心的配套项目, 公司定向增发购买该资产 (在建工程) 时,已完成地下层(±0.00 以下)0.67 万平方米基础建设.实施会展酒 店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会展中心功能,提高会展中心整体经营效益. 会展酒店项目已列入重庆市今年重点工程, 根据市政府要求, 计划今年动 工建设. 经2007 年3月2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设立重庆会展中心酒店置业有限公司议案》 ,本公司与重庆丽凯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凯酒店公司)于2007 年3月21 日签订了 《重庆会展中心酒店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由双方组建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会展酒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勿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重庆丽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2月27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注册地址:南岸区南坪西路
3 号9―8 号,法定代表人:赵卫星, 主营范围: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咨询;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酒店投资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审批的,取得许可 审批后从事经营) .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重庆会展中心酒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会展酒店公司)
2、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共同投资各方的法定名称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重庆丽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共同投资各方出资额度及比例 (1)本公司投资额为
82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5%;
(2)丽凯酒店公司投资额为
675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5%;
3、共同投资各方出资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丽凯酒店公司向本公司支付
1000 万元作为 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2)在丽凯酒店公司支付
1000 万元保证金后
15 日内,本公司以
1000 万元现金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即会展酒店公司) 作为酒店项目建设的业 主,负责会展酒店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3) 会展酒店公司成立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酒店 8-10 万平方米的 双塔设计方案批准后
30 日内本公司将会展酒店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面 积约
18 亩,以证载面积为准,地块位于重庆经开区南坪西路西侧,2004 年4月取得,商业用途,出让性质,已完成五通一平)和在建工程(会展 酒店主体建筑基础工程)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作为会展酒店公司的资 产,双方认定上述资产价值为
8000 万元(包含土地出让金,原会展酒店 方案设计配套费,过户费,已完成基础工程的投入等) . (4)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过户至会展酒店公司后
15 日内, 双 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丽凯酒店公司转让
1000 万元出资(丽凯 酒店公司
1000 万元保证金转为股权转让款) , 同时丽凯酒店公司向会展酒 店公司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