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6-14 |
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5 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7日;
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 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七、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 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 时间优先 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认 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 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 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九、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十、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 14渝路01 、 14渝路02 信用等级均为AA. 十
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 十
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第一期债券用于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第二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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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 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所约定的相关 重大事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债券受托 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重庆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债券受托 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就发行人董事变动的事项,于2018年8月2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披露了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就发行人石板坡长江大桥资产移交置换的 事项,于2019年2月20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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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ONGQING ROAD &
BRIDGE CO., LT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津 注册资本:109,836.782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6月13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9号10-1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股票代码:600106 经营范围:嘉陵江石门大桥、嘉华嘉陵江大桥、长寿湖旅游专用高速公路经 营、维护(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