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6-16 |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5%;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若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应遵循国家关于股份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的相关规则.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 公司股东应当以非 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 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待公司挂牌后,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转让还需遵守 《业务规则》 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5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 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 承担同种义务. 待公司挂牌后, 公司将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 册并置备于公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第三十条 待公司挂牌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 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将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并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