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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8月25 日 星期五 遂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每日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1 批2017 年8月24 日) 中央环保督察 进行时 要闻 序号

1 2

3 4 受理编号

20170817058 20170817075 信20170817004 信20170817031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遂宁市 射洪县太和镇滨江路 在水一方 小区的玖久鸿酒楼,其店主在该小区10 栋1楼购买了

2 套住宅违规改建成餐馆厨房,油烟、污水均未按要求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遂宁市 安居区玉丰镇城镇污水直排丁家堰内,导致河水污染严重,场镇污水处理厂

3 年了仍未竣工. 遂宁市 国开区北固乡龙楼村一社天宏纺织厂,厂房距离居民区仅10 米,噪声扰民,污染空气. 涪江段 绵阳、遂宁沿岸私挖乱采,生态破坏严重. 行政区域 遂宁市 遂宁市 遂宁市 遂宁市 污染 类型 油烟, 水水大气、 噪声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射洪县接件后赓即于

18 日凌晨 1:30 召开环保问题办理工作会, 研究 该环保问题办理工作方案, 成立由县委书记蒲从双, 县委副书记、 县长张 韬任组长,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黄小文为副组长的射洪县在水一方小区 玖久鸿酒楼 油烟污水直排环保信访问题办理工作领导小组.18 日上午 8:00,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黄小文率队到玖久鸿酒楼实地调查走访, 研究 整改方案.上午 9:00, 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 审定 《射洪县在 水一方玖久鸿酒楼油烟污水直排环保问题办理工作方案》 , 安排部署相关 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 县纪委、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工商质监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平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的县信访案件办理组通 过现场勘查、 走访调查、 查阅资料、 询问笔录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内容进行 调查核实、 督促整改. 玖久鸿酒楼 位于射洪县滨江路436 至438 号(在水一方小区外门面) , 登记注册业主卢全, 主营业务中餐服务,

2015 年10 月开始装修,

2015 年11 月开始营业, 总面积 470.48 平方米 (其中, 门面

240 平方米、 住房改建 230.48 平方米) . 经调查发现,滨江路436 至438 号(在水一方小区外门面)由卢全于2015 年10 月从唐袋富 (在水一方小区开发商) 处租用门店, 同时从唐袋富 处租用门店后总面积 230.48 平方米的两套相邻住房 (在水一方

10 栋1楼2号、

5 号) , 并约定不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租期

8 年(2015 年10 月1日至

2023 年9月30 日) .经县信访案件办理组实地核查, 玖久鸿酒楼业主卢全违反 与唐袋富签订的 《房屋出租合同》 ,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 将位于门面后 侧的两套住房 (在水一方

10 栋1楼2号、

5 号) 分别改建为 玖久鸿酒楼 厨 房和餐厅;

在改建过程中, 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造成油烟直排;

厨房 地面未采取防水措施, 造成污水渗漏至电梯井, 影响电梯安全使用;

餐厨 污水只作了简单过滤沉淀处理, 用软管直排入小区化粪池, 未按规定直接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综上, 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

2017 年8月18 日,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赴安居区玉丰镇, 对相关情况进 行调查处理.

(一) 关于 安居区玉丰镇污水直排 问题.现场共排查

62 处、

141 个 排放口, 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通过对永福预制构建厂、 遂宁市易发食品 有限公司、 江盛机制木炭厂及场镇榨油作坊等企业排水情况逐一进行现 场核查, 未发现污水直排行为, 企业产生的少量污水均采用暂存、 转移方 式进行处理.同时, 对安居区玉丰镇丁家堰库区、 玉丰铁桥下、 玉丰上河 (玉丰镇中学后面) 、 双叉堰取样水质进行了检测, 显示玉丰河 (丁家堰) 玉 丰镇场镇段为劣Ⅴ类水质, 高锰酸盐、 氨氮、 总磷超标.

(二) 关于 场镇污水处理厂三年仍未竣工 问题.经市信访案件办理 组调查核实.2012 年8月, 安居区发改局 (遂安发改 〔2012〕

273 号) 批准在 玉丰镇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

1000 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总投资

700 万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安居区环保局, 业主单位为玉丰镇政府.2012 年12 月28 日, 玉丰镇政府与四川尧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施工合同.

2013 年9月, 由于 6.30 特大暴雨洪灾将该项目原选址淹没, 玉丰镇申请 变更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址 (遂安玉府 〔2013〕

99 号) ,

2013 年9月24 日安居 区政府同意变更地址.

2013 年10 月,重新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2013 年10 月至2015 年3月, 玉丰镇先后对代斌猪场、 柠檬果园征地, 重新进行地勘、 场平, 对1―

10 号处理池、机房、雨水井、综合房等设计变更和建设.其间,2014 年4月, 玉丰镇政府得到初步设计成果,

2015 年3月得到最终设计成果.2017 年8月18 日, 玉丰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90%.目前, 该项目建设已历时五年, 且尚未完工, 超过约定工期

52 个月, 既有 6・30 洪灾导致选址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 也有督导不力推进缓慢等主观原因. 综上所述, 市信访案件办理组认定: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编号为

20170817075 号信访件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2017 年8月18 日凌晨 2: 00, 我区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赶赴现场, 遂宁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天宏纺织厂区东侧界外 1m、 高于围墙 0.5m 处4个监 测点位进行了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监测1次,同时对相应敏感居民外墙1m 处4个噪声点位也进行了等效连续 A 声级夜间监测

1 次.据遂环监字 (2017)第F040 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最大噪声分贝数为52.6dB(A), 最低噪声分贝为 38.7dB (A).8 月18 日凌晨 3: 36―4: 10, 工作组深入天宏纺织 厂区, 对企业夜间生产、 噪声处理设施、 粉尘收集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车间开窗情况, 增大了噪声.8 月19 日凌晨 00: 37,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天宏纺织厂区靠近居民区围墙外侧等

8 个 点位进行了等效连续 A 声级夜间监测

1 次.据遂环监字 (2017) 第F042 号 监测报告结果显示, 最大噪声分贝为 54dB (A), 最低噪声分贝为 46dB (A).

8 月19 日上午9: 59,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天宏纺织厂界选址4个点位(监控点

1、

2、

3 和参照点 4) 对天宏纺织的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进行了 监测.据遂环监字 (2017) 第F044 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 参照点浓度值为 0.312mg/m3 , 与监控点1浓度差值为0.303mg/m3 , 与监控点2浓度差值为0.222mg/m3 , 与监控点

3 浓度差值为 0.182mg/m3 .

8 月21 日上午, 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组在开发区 1+3 工会活动中心会 议室召开了天宏纺织厂区周围群众座谈会, 会上工作组通报了近期工作 开展情况;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报了天宏纺织公司噪声和粉尘污染监测 报告情况说明;

天宏纺织公司负责人作出了限期整改达标的承诺.同时, 工作组走访了企业周边部分居民, 并对刘书才、 刘书学等

7 名群众进行了询 问, 形成询问笔录, 并进行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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