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6-18 |
1 - 渝经信科技〔2019〕4 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18 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 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修订稿) 》 (渝经信发〔2019〕8 号)的相关要求,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 入,推动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 决定开展
2018 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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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条件
(一)申请评定的企业应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实行独 立核算管理且增值税在重庆市区域内缴纳,2018 年度企业有研 发活动.
(二)申请评定的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已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 . 2.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 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先进、质量可靠. 3.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 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 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
属于国家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产品达到以下经济效益指标: 单款产品
2018 年销售收入达 到1000 万元(不含税)或实际缴纳增值税达到
40 万元.
(三)2018 年已经鉴定的市级新产品须达到规定的经济效益 指标.
(四)申请评定的企业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时间 纸质资料报送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均为
2019 年3月29 日18: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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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质资料报送.申报企业填报《2018 年度重庆市重 大新产品评定申请表》 (见附件 1)和《2018 年度重大新产品经 济效益情况表》 (见附件 3)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相关评定材 料(见附件 2)和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4)装订成册,报区县 工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可报集团公司审核;
中央 在渝企业可报在渝管理机构审核;
两江新区报产业促进局、万盛 经开区报经济和信息化局;
无在渝主管单位的中央在渝企业或其 他企业报所在地区县经济信息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完整申报 纸质材料两套(企业有多款产品的按每款产品分别装订)报送市 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二) 网上申报. 纸质资料经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 企业须登陆市经济信息委重大新产品申报平台(cx.cqfund.gov.cn) ,选择"产业技术创新系统"进行注册(已注 册的企业直接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 ,点击"重大新产品系统"填 报相关项目情况,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并确保相关项目及 数据情况与纸质申报资料一致.
四、评定程序
(一)资料审查.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重大 新产品项目按行业分组进行资料审查.
(二)答辩评审.对资料审查过程中专家组提出需要进行答 辩评审的重大新产品项目, 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按行业分组进 -
4 - 行集中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三)现场核查.对答辩评审过程中专家组提出仍需进一步 核准的重大新产品项目, 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按行业分组开展 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