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7-06-19

6、公司

2010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上市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工作.

2010 年至

2014 年公司共计实施了五次权益分配, 分别是:2010 年中期权益分派、201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11 年年度 权益分派、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全部分配 方案均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权益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权益分配 方案的提出、制定、审议等程序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特别是现 金分红的分配方案,公司认真听取了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宝贵意 见,经过董事会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最终 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分红比例明确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中小股东具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充分维护了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渠道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 年4月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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