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7-06-27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6 年2月10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资委 ) 《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等国有股 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28 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现就本公司国家股划转等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28 号文的批复,同意将原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持 有的本公司国家股 12152.70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34%) 划转给福建省建材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建材控股公司 ) .划转完成后,股份性质仍为国家股. 同意国资委
2005 年3月25 日国资产权【2005】344 号文(即同意建材控股公司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2152.70 万股国家股中的 1161.3911 万股转让给中国建筑材料集 团公司等事宜的批复)的有效期限延长至本次国资产权 【2006】28 号文的有效期截止日(发文之日起
6 个月内) . 本次国家股划转前,建材控股公司业已于
2001 年11 月28 日根据福建省国有资 产管理委员会闽国资委【2001】9 号文,授权行使本公司国家股出资者职能,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国家股划转完成后,建材控股公司将转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因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 由于本次划转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本次划转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建材控股公司要约收购义务后,方 可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 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28 号文的批复,本公司国家股本次划转完成过户到 建材控股公司后,建材控股公司将依据国资产权【2005】344 号批复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国家股中的 1161.3911 万股转让给中国建材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国家股 (建材控股公司持有)将减至 10991.3089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6.48%,建 材控股公司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国建材公司受让股份后将合计持有本公司国有 法人股 3009.0951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6.13%增至 9.99%,为本公司第 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的本公司股份结构及股东持股变动的有关情况,详见
2005 年4月14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 本公司股份变动报 告 、 本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国家股划转和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2月14 日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福建水泥 股票代码
600802 收购人名称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
242 号 邮政编码
350001 联系电话 0591―87831554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