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7-06-27 |
21 家(详见福建水泥定期报告) .
三、收购人合法经营状况 本公司自设立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他国居 留权 公司职务 兼职情况 身份证号码 黄建民 中国 福州 无 董事、 总经理 福建水泥董事长
350102570418035 李建寅 中国 福州 无 副总经理 南平市他山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350102531020045 李恭洲 中国 福州 无临时党委副书记 福建水泥监事会主席
350102510805083 黄小林 中国 福州 无 董事 福建省建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350102491111051 林锦瑞 中国 福州 无 副总经理 福建水泥董事
350420195204130035 盖小健 中国 福州 无 董事 福建水泥董事、总经理
352601195110241010 上述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司设立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 的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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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福建水泥股份情况
2001 年11 月26 日,本公司经福建省国资委授权,行使福建水泥国家股股权 出资者职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原福建省国资局持有福建水泥国家股 12152.7 万股,占福建水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0.34%,为福建水泥第一大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的即为该部分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前,本公司除上述授权行使福建水泥国家股外,并未直接持有 福建水泥的股份.
二、本次国家股划转的有关情况 本次收购采用国家股行政无偿划转方式.划出方为原福建省国资局,划入方 建材控股公司.根据国资委《关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等国有股管 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 将原福建省国资局持有的福建水泥国家股 12152.7 万股 (占 总股份 40.34%)无偿划转给建材控股公司,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国资委批准划 转的日期为
2006 年1月10 日. 由于本次划转股份已超过福建水泥已发行股份的 30%, 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本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国家股划转的其他情况
1、本次福建水泥国家股划转行为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或其 他安排.
2、本次划转的福建水泥国家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
3、本次国家股划转后,福建水泥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声明与签署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建民 签署日期:2006年2月14 日5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及其身份证明;
3、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