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8-27
证券代码:

300162 证券简称: 雷曼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8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监事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6月9日,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希旭投资" ) , 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计划自

2017 年7月3日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 量不超过 9,280,000 股公司股份.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计划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数 量不超过 35,156 股公司股份,因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是通过希旭投资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其减持是通过希旭投资进行减持,希旭投资的计划减持数量包含李建 军女士的计划减持股数. 具体详见

2017 年6月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48) .

2017 年12 月26 日,公司收到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希旭投资及李建军 女士《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 已经提前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二、减持计划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以及公司监事李建军女士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上述人 员在本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终止减持计划 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漫铁先生、李跃宗先生、王丽珊女士、 李琛女士、杰得投资、希旭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931,449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3.48%.

三、备查文件

1、王丽珊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李琛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3、希旭投资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4、李建军女士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 年1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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