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7-06-29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34 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 3G(TD-SCDMA) 网 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基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湛江、茂名、阳江)的批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 移动 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基站环境影 响报告表(湛江、茂名、阳江) 》 (以下简称《报告表》 ) 、湛 江市环境保护局、茂名市环境保护局、阳江市环境保护局对 《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对《报告 表》的评估意见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湛江市环境保护局、茂名市环境保护局、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
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 3G ―
2 ― (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在湛江、茂名、阳江 共建设
1512 个宏基站,其中湛江
300 个,茂名
786 个,阳江
426 个. 《报告表》根据基站类型、天线型号、架设地点等不 同,选取了麻章洋水岭村 T 等346 个典型基站进行测量与评 价. 根据《报告表》的分析和评价结论,监测和评价的结果 基本代表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 3G (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在湛江、茂名、阳江 建设基站站址的电磁辐射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厅 同意该项目在湛江、茂名、阳江市内建设.
三、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 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1996) ,单个项目对公众照 射采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8702-2014)中30~3000 MHz 频段的功率密度限值的 1/5 作为评价标准,即本项目公 众照射目标管理值为 8μW/cm2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公众 经常可达到区域电磁辐射影响水平须控制在上述限值范围, 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二)合理选择基站发射功率、载频数、发射天线半功 率角、下倾角、架设高度、朝向.在满足信号覆盖的前提下, 尽量采取降低基站发射功率、调整天线倾角和天线方向等措 ―
3 ― 施,满足电磁辐射限值的要求.
(三)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日常监 测计划, 定期对基站电磁环境进行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架设基站的天面及机房, 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避免公众进入.加强移动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基 站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以便于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补救 措施,避免发生电磁辐射泄漏,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和基站的 安全可靠运行.
(五)基站设备所用废旧蓄电池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 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六)在市区主要景观建筑和风景区采用美化天线等措 施,减少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四、新建、迁建、扩建的基站须在建设前按照有关的法 律法规规定向我厅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通过审批的基站,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等措施发生重大变 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