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07-01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14:30起,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开始时间(2019年4月25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4月26日15:00)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
2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7 人,代表股份 235,113,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35,062,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5%. 2.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 代表股份 994,0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942,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5%;
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51,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议案审议表决情 况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113,5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113,5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113,5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