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7-07-02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云南铜业" 或"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236 号)核准.目前,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中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其他
6 家发行对象 (深圳金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华能澜沧江 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声明: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声明:本 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 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其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 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 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 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云南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新增股份 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内容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 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由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上述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背上述 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1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