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7-07-06 |
1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赣环测字〔2019〕9 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南昌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问题 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 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请 调查处理
2018 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部分问题 线索的函》 (监测函〔2018〕4 号) ,我厅积极部署,要求南昌市 环境保护局根据 《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 量实施方案》 《南昌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实施方案》 ,对涉及的
5 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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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经认真调查核实, 认定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在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中存在 《环境监 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中的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五 条第四款的有关认定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的情形.根据《江西省深 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 通知》等要求,决定将洪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监测数据弄虚作 假行为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该公司参与 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人员在生态环境监 测行业从业予以限制. 现将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西洪泰检测有限公司弄虚 作假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借鉴. 请各地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问题, 严格防范环境监测 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 对在本地区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环境监 测机构加强监管,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积极开展检查工作,对在检 查中发现的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 要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一 查到底、从严处理、公开通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处 姜凌霄
电话: (0791)86866736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 年1月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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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 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