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07-09 |
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加以完善.
2002 年12 月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审批程序、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随着《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内容也应做出修订, 公司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 于2007 年7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6、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截止
2007 年12 月31 日,短期 借款中有 602,729,580.23 元已逾期,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
2006 年末余额减少 254,330,900 元.对逾期贷款公司正积极办理展期或与债权人协商以达成相关重整协议;
3 公司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尽快完善规范使用账户.
7、 公司完善了董、 监事会会议程序, 并规定了每次董、 监事会会议完整保存公司董、 监事会召开会议通知,每次董、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有记录人签字. 下一步改进计划: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7 号公告精神,进一步深化公 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在下列方面将做进一步的改进:
1、积极主动学习新政策、新法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问责机制, 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 1)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对"重大事项"的定 义和范围作进一步的明确,加强在实际操作中的指导性;
2)制订和完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参股公司有关重要信息的问询机制和 日常管理制度.
2、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1)对于与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因销售和采购产生的经营性往来 31,891,827.36 元,需签署三方监管的债务偿还协议,以督促股东尽快偿还. 2)为进一步完善制止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需强化对大股东所持股份 "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3、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制度,规范披露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 人名单,严控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通过开展治理专项活动,在规范运作、内控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方 面都有明显的改善,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和管理水 平,确保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