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07-09 |
重要提示: z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38,209,054 股. z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8 年6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7 年1月29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7 年2月14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 年2月16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集团) 、 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科技)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 下简称农开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均承 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其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 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价格将不低于 4.0 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如有违反出售价格承诺的 出售交易,将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北京祥恒作如下法定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没有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莲花 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认为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38,209,054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8 年6月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股份数 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份数量
1 河南省农业综 合开发公司 72,434,773 6.82 53,101,200 19,333,573
2 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公司 71,412,600 6.72 53,101,200 18,311,400
3 北京祥恒科技 有限公司 32,006,654 3.01 32,006,654
0 合计 175,854,027 16.55 138,209,054 37,644,973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25,409,414 股限售流通 股和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8,260,870 限售流通股全部被冻结与质 押,故本次未安排其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