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7-07-10 |
2018 年7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对公 司的影响 该项目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森源高科核电电力装备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通过租赁场地实施,2017 年随着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为利 用公司已有场地并加以改造进行实施,本次变更后通过自建研发场所来实施, 并增加投资总额,通过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效实施. 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核查意见及其依据 中原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中原证券对森源电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卫晓磊 牛柯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