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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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5 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 补充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实施细则》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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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年5月2 5日―1―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 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中国制 造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 ( 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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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2 9号) ( 以下简称 《 若 干政策》 )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 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 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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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1 8号)精神 ( 以下简称 《 补充意见》 )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着力简化行政流程,压缩申报时限,提升行政效 率,在申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受理条件时,力争实现企业申报 只跑一次 . 第三条 畅通政策咨询渠道,设立电话、网络、来信、现场 等多种咨询方式,规范政策咨询的受理、转办、答复和公开,确 保咨询便捷、答复准确及时.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 站(http:/ / www . z z g y . g o v . c n / )设置 制造强市政策专题咨 询窗口 ,提供相关政策查询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 若干政策》 《 补充意见》分为奖励资金类和扶持 ―
2 ― 措施类.奖励资金类政策采取年度集中申报和季度分期申报相结 合方式,其中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贴、企业上云补贴等政策可采 用季度分期申报 ( 以申报通知为准) .年度集中申报工作为每年 6月底前完成受理,9月底前办理完毕;
季度分期申报工作为每 季度第一个月受理,季度末办理完毕.若遇特殊情况,按另行通 知办理.
第二章 具体细则 第五条 申报流程 奖励资金类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市工信委和市政府各有 关部门负责. 由市工信委负责的奖励资金类政策申报受理、评审审核、资 金拨付程序:
1 . 企业自愿申报,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 ( 市、区)工 信部门.
2 . 各县 ( 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出具 审核意见并联合行文.
3 . 市工信委集中、统一受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审核;
对通过评审、审核的项目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 为5个工作日.
4 . 市工信委根据项目评审、审核和公示结果,提出奖补资 ―
3 ― 金使用计划,并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奖励资金类政策,参照以上程序执 行,具体要求详见第九条、十条、十一条. 第六条 申报条件
1 . 工商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且注册时间两个年度以上,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 符合申报奖补资金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3 .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4 . 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 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 ( 整改期间不予受理申报) ;
企业法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 近3年申请财政扶持资金中没有发生弄虚作假、伪造等 情况;
6 . 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申报材料 奖励资金类政策所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证明材 料两类.申报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 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