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7-12 |
申报材料统一用 A 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其中基础资料包括:
1 . 奖补专项资金申请文件;
2 . 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3 . 企业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已换领 多证合一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 加盖 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
5 .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八条各政策条款. 第八条 市工信委负责的奖励资金类政策证明材料及承办单 位
(一)培育大企业 ( 集团)
1 . 证明材料 申报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 0亿元、1
0 0亿元的工 业企业;
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
0 0亿元后,每上一个1
0 0 亿元台阶 奖励的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 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运行局 联系
电话:6
7 1
8 0
9 2
2 、6
7 1
7 0
3 0
5 (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企业
1 . 证明材料 (
1 )申报 首次突破5亿元、1 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企业 奖励的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 带验证 码或防伪标识) ;
(
2 )申报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奖励的企业,提供国 家、省有关部门认定文件. ―
5 ―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运行局 联系
电话:6
7 1
8 0
9 2
2 、6
7 1
7 0
3 0
5 市工信委科技处 联系
电话:6
7 1
7 2
0 9
5 ( 三)实施项目奖励政策
1 . 证明材料 (
1 )项目立项备案表;
(
2 )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
(
3 )企业出具的项目决算报告;
(
4 )环境部门对项目的环评审批材料,企业的项目竣工环保 验收评价材料;
(
5 )统计部门出具的项目入库证明;
(
6 )需要许可证的产品须附生产许可证或证明文件;
(
7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 带验证码 或防伪标识,新建企业除外) ;
(
8 )项目设备投入明细表 ( 附发票复印件) ,新建项目设备 投资额不足2
0 0 0万元的、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不足5
0 0万元的, 以项目其它投资补齐,发票总额达到项目总投资要求 ( 后附发票 复印件和明细表) ;
(
9 )设备单价超过2
0 0万元的提供设备采购合同.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联系
电话:6
7 1
7 0
9 3
7 ( 四)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6 ―
1 . 证明材料 国家、省有关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文件.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科技处 联系
电话:6
7 1
7 2
0 9
5 ( 五)鼓励工业设计中心建设
1 . 证明材料 国家、省有关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企业)文件.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科技处 联系
电话:6
7 1
7 2
0 9
5 ( 六)支持行业研发平台建设 ( 行业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中 心)
1 . 证明材料 (
1 )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
2 )专项设备 ( 含配套软件)的相关合同及票据.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园区处 联系
电话:6
7 1
7 0
0 1
3 ( 七)鼓励建设各类产业联盟
1 . 证明材料 国家、省认定获批国家级、省级产业 ( 发展)联盟、技术创 新联盟的文件. ―
7 ―
2 . 承办单位 市工信委新兴产业处 联系
电话:6
7 8
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