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7-07-15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减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优化公司财务状况,降低 公司偿还债务压力,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与下列关联方签署了《债权 债务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 、 公司对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负有的6,510,777.11 元债务由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公司对宁夏美利科技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负有的28,049.99 元的 债务由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3、公司对中冶纸业成都销售有限公司负有的47,307.21 元的债务 由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4、公司对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享有的6,921,728.80 元债权由中 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5、公司对中冶美利崃山纸业有限公司享有的6,654,178.54元的债 权由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上述债权债务转让均已获得债权人同意.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对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宁夏美利科技印刷包装有限公
2 司、中冶纸业成都销售有限公司的债务合计6586134.31元转让给中冶纸 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享有的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中冶美利崃山纸业 有限公司13575907.34元的债权转让给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用以偿还 欠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公司与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 公司、宁夏美利科技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中冶纸业成都销售有限公司、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中冶美利崃山纸业有限公司之间不再存在债权 债务关系;
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债务余额为910,656,623.97 元. 本次最终交易方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 司26.9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6月19 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议审议了上述 有关债权债务转让的议案, 关联董事严肃先生、 张强先生、 张子珉先生、 许仕清先生、田生文先生(属于《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规定的关联董事的第
(二)种情形)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 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因此此项交易 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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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严肃 注册资本:167,231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1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苯、盐酸、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 燃物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的批发(有效期至
2013 年7月20 日) .一般经营项目:各类机制纸、纸板、加工纸、包装用纸的生 产、科研开发、销售;
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学矿产品、金属矿产品、重 晶石、滑石、石墨、萤石、菱镁矿、耐火矾土、硅灰石、高岭土、膨润 土、硅藻土、石膏、珍珠岩、温石棉、金刚石、氧化钙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