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7-07-18
1 香港柴湾创富道

8 号7楼采购部

电话: (852)

2136 2678 传真: (852)

3173 9901 /

2104 0549 电邮: tlyuen@nwst.

com.hk 至:各投标者 日期 : 16/09/2015 招标书编号 : SCR/2015038/TL/CTB 页数 : 共4页城巴有限公司(招标者/本公司)现有以下项目以供竞投: 有关竞投项目: 两部旧巴士 截止日期及时间:

2015 年9月24 日中午十二时正(逾期恕不受理) 投标方法: 填妥本文件之第

4 页连同投标者之商业登记证副本(如以公司名义竞投) 或身份证副本(如以个人名义竞投),於截止日期及时间前: 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或传真至

3173 9901 竞投项目: 项目 车编号 车牌 牌子/型号 出厂年份 底盘号码 引擎号码 备注

1 T2 DS8288 Dennis

1990 DDA1810-637

250896 #

2 T3 PT5207 Dennis

1990 DDA1810-640

250907 # #中标者要提交ǔ抵. 条款: 1. 招标者之权益 (a) 本公司基本上以「价高者得」形式选出每部以供竞投之旧巴士之中标者;

惟本公司 仍然保留选取中标者之最终决定权. (b) 本公司保留绝对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亦有权於未公布投标结果前取消有关投 标项目.投标者不得异议,本公司亦毋须向投标者负责. (c) 旧巴士一律以「现况出售」.本公司对所出售之旧巴士性能,既不作出任何保证, 亦不会有任何售后跟进或保养服务. (d) 本公司恕不设试车服务,亦不接受任何试车要求. 2. 车辆处理方式 (a) 本公司一般只容许以「拆毁」之方式处理旧巴士.若然投标者以其他方式处理旧巴 士,必须於投标时详细说明. (b) 本公司出售之旧巴士一律不可再在香港境内行驶. 3. 实物评估 (a) 本公司建议投标者应於报价前作实物检视及评估. (b) 旧巴士之位置及其实物评估时段如下: 项目 位置 联络人 实物评估时段 1-2 柴湾创富道

8 号新巴 车厂天台 培训部陆冠明先生(联络电 话:2136 2978/9038 1226)

2015 年9月23 日(星期三) 上午 10:30 至上午 11:00 (c) 有意作实物评估之投标者必须於上述实物评估时段,不少於一个工作天前联络相关

2 联络人并於指定时段作实物检视及评估. (d) 本公司并不接受亦不容许投标者於上述时段以外作实物评估及检视. (e) 於实物评估时,旧巴士可能仍附有「流动多媒体(MMOB)」广告设备(即电视和相 关设备).在此强调此些「流动多媒体」设备并不包括出售之列,本公司会先把其 拆掉方容许中标者取走旧巴士. 4. 投标价 (a) 投标价必须已包括一切处理该旧巴士所需之费用(例如拆零件费、拖车费、运输费 或搬运费等),本公司恕不负责任何费用或作出相关处理. (b) 所有投标价有效期需不少於六十天,由截标日起计. 5. 缴交中标款项 (a) 本公司将於上述截止日期后三个工作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者发出「买卖合约」. 中标者须於接获本公司买卖合约后三个工作天内,根显寄谌萁筛兜目钕钜 「银行柜入数」形式存入本公司之指定银行户口. (b) 中标者於缴付款项后须即时把签妥之「买卖合约」及银行入数纸传真至本公司采购 部. 6. 提取旧巴士 (a) 於中标者付款及呈交所有文件后,本公司将通知中标者提取旧巴士;

中标者须即时 与相关联络人接洽,并於其后七个工作天内取走中标旧巴士. (b) 中标者须凭银行入数纸正本到指定车厂/车场提取旧巴士. (c) 中标者须自行安排拖车把中标之旧巴士移离本公司围始可拆卸. 本公司不会提 供任何地方予任何公司作拆卸车辆用途. (d) 旧巴士於中标者提取后即属中标者之财物.一切有关该车辆之B於提取后均与本 公司无关. (e) 逾期不取车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本公司有权收取车辆寄存费. 每辆旧巴士每天 之寄存费用为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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