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7-19 |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2014 年5月14 日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以下简称 试点办法 ) 、 《唐山冀东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受托 管理协议 )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 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编制.
平安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 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平安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 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平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目录重要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节 发行人
201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5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9
第四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10
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1
第六节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12
第七节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情况.13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4
第九节 其他情况.15
3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1]1179 号 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5 亿元(含25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16 亿元.
二、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简称 本期公司债券 或 本期债券 ) .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1 冀东 02,112067.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9 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8 年期,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八、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5.5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3 月20 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十
一、付息日:2013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2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自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3 月20 日为回 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