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07-19

本项目与相邻建筑间距>

8m,满足《生活 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GJJ/T 47-2016) 表2.2.1 关于 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距 的要求. 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 [2015]251 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 [2015]251 号)中

(二)城市配套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

4、新(改、扩)建污水 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垃圾转运站等设施须对恶臭源实施封闭,并 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 . 本项目建成后用于高淳区阳江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及转运处理,为防止垃圾 在运输及处理过程中的恶臭源的扩散, 项目采用了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垃圾运输 并在转运站设置了快速卷帘门及喷淋除臭系统;

同时项目设置了 50m 的卫生防护距 -

6 - 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的建 设满足《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 [2015]251 号)中关于 新(改、扩)建垃圾转运站对恶臭污染源封闭、废气处理及 卫生防护距离 的相关要求.

9、建设规模 ⑴《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117-2009) 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117-2009)表2.2.1,本项目 新建的小型 V 类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间距应≥8m;

本项目与相邻建筑间距>

8m,符合本项目 规定生活转运站的设计日转运垃圾能力,可按其规模划分为大、中、小 型三大类,或、Ⅱ、Ⅲ、Ⅳ、V 五小类.同时 标准 第五十二条, 转运站的建设 用地,应遵循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满足生产、生活、办公的需求,并留有发展 的余地.转运站建设用地指标应按下表 1-3 执行 表1-3 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地指标(m

2 ) 类型 用地面积(m

2 ) 大型 Ⅰ类≤20000 Ⅱ类15000~20000 中型 Ⅲ类40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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