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7-07-21 |
(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汪鸣、姚金芳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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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海亮金属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瑞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8,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
164 号118 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货物 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 证经营) .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海亮金属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海亮金属 100%的股权.海亮金属实际控制人为冯海良先生. 根据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宏会师报字 (2015)第HFB-d0160号《审计报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海亮金 属总资产为5190797946.21元,净资产为2143304640.73元,资产负债 率为58.7%.2014年度,海亮金属实现营业总收入72075244403.21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110757.06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金属持有本公司 97,002,984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
(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股权结 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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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90% 66.645% 58.84% 31.60% 9.30% 43.64% 40.26% 100% 27.80%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双方拟签订《借款协议》 ,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19500万元借款 用于公司偿还到期债务, 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 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 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不仅可以缓解公司 资金的压力,也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且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 冯海良 浙江众义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维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敦士投资有限公司 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海亮集团 四川金顶(600678) 冯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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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 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质押和担保,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本提案已经
2016 年1月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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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案二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提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中介机构及交易 各方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4 年7月21 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亮金属贸 易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4 年7月21 日起停牌.
2014 年7月25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经与 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 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