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07-22 |
特别提示: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7月2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华勇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丽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 股份的告知函. 1.华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5%);
2.张丽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7,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华勇、张丽
2、截至本公告日,华勇先生和张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总数(股) 华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291,834,501 42.11 72,958,625
2 张丽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71,400 0.04 67,8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华勇先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 增持的股份;
张丽女士减持股份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期权行权股份、通过二级市 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华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1.95%;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 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张 丽女士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67,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勇先生严格遵守《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作为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 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 华勇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作为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张丽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 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