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7-22 |
普通决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赞成5 反对5 弃权5 1.00 审议及批准关於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及批准关於选举马须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 案. 1.02 审议及批准关於选举韩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 案. 2.00 审议及批准关於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审议及批准关於选举林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签署7 : 日期: 附注: 1.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与本代理人委任表格有关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 之本公司股份有关. 2. 请以正楷填上如股东名册上所示之全名及地址. 3.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数目. 4. 如不委托代理人,将视为 阁下已经委托临时股东大会主席作为 阁下的代理人. 5.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 「赞成」 栏内加上 「?」 号;
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 「反对」 栏内加上 「?」 号.或如欲放弃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 案,请在 「弃权」 栏内加上 「?」 号.如无任何指示,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受委任代表亦可就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以外而正式於临时股东大会 上提请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计算通过议案所需的总票数是包括该等 「弃权」 票的. 6.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须由 阁下或 阁下正式以书面授权之人士签署,或如 阁下为一间公司或组织,则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董事或正式以书面 授权之人士亲笔签署,惟由公司或组织签署的表格必须与其公司或组织之公司章程中所载有关签署形式的规定相符. 7.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及 (倘若代理人委任表格由正式授权代表或以其他方式获授权代表委任人之人士签署) 经公证人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副本,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8. 代理人代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携带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代理委任表格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如为公司或组织,代理人亦须携带董事会 或委任人的其他监管机构经公证人证明的决议案副本或授权书. 9. 本代理人委任表格须以一式两份的形式填写,其中一份依阶7送达本公司;
另一份则由股东代理人依照附注8於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 10. 填妥并交回代理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11. 就上述第1.00项和第2.00项决议案的表决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 即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 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本次第1.00项和第2.00项决议案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 进行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下面以对第1.00项决议案的表决为例来说明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法.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 阁下的表决意愿: (i) 就第1.00项决议案而言, 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例如,如 阁下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 选举应选董事人数为两位,则 阁下对第1.00项决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0万股 (即100万股*2=200万股) . (ii) 阁下可以对每一位董事候选人投给与 阁下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