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7-07-27
1 崇行审批[2019]154 号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系统 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系统集 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审批前已在中国崇川(http://www.

chongchuan.gov.cn/) 中崇川区行政审批局网页上将项目内容进行了公示.根据环 评结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 标排放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 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环评要求及相关对策建议,严 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 各类污染物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2 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 水管网,由南通市观音山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废气须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达 标后排放.切割、焊接废气经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参照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 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 (GB18483-2001)中标准.项目须依照环评要求设 定卫生防护距离.

3、合理总平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对 切割机和铣床等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 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 施.废乳化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单 位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固废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 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金属屑、废焊条、金属粉尘等一般固废须 进行有效收集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 规定进行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需制定相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高度重视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项目需要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步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依据相关环保法律 法规落实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 设,表面处理废水、污水处理实验废水须外协处理,若项目 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 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

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 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或者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 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港闸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9 年5月21 日 抄送: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崇川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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