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7-07-29 |
1 ― 莒政办发〔2019〕2 号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沭河莒县段违法建设项目拆除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属驻莒各 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 《沭河莒县段违法建设项目拆除工作方案》 已经县政府研究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1月26 日―2―沭河莒县段违法建设项目拆除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河长办和淮委建管处、沂沭泗局有关规定要求, 县政府确定集中利用
1 个月左右的时间, 开展沭河违法建设项目 依法集中拆除行动,为保证此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拆除违法建筑、 打造秀美河湖、 建设美好家园 为主题, 通过拆除违法建筑, 维护河道生态健康, 提升河湖管理管护水平, 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为全县 拥河发展 战略奠定良好的生态 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分工负责的原则.县政府统一领导违法建设项目拆除 工作,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落实责 任.
(二)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三)动员自拆的原则.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政策,取得群 众的支持和配合, 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拆除的, 实行依法强制拆除.
(四)拆治并举的原则.坚持以拆促治,违法建筑拆除后, 迅速清运,平整场地,整修墙体,硬化绿化,做到 即拆、即清、 即整、即美 .
(五)维护稳定的原则.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发展经济、保持 ―
3 ― 社会稳定结合起来, 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要保护弱势群体利 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沭河莒县段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集中行动指挥部, 负责全部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导. 指挥部设在沭河公园管理处, 下设综合协调组、 宣传动员组、 安全保障组和拆迁组等,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的行动. (指 挥部成员详见附件 1)
四、拆除范围和依据 省河长办下达的沭河 清河行动 任务及淮委沂沭泗局交办 的沭河违法建设项目,所有项目均未办理洪评手续,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五、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 (2018 年12 月15 日―2019 年1月31 日) . 针对沭河莒县段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县河长办在
6 月份、8 月份、10 月份、12 月份集中
4 次向有关乡镇、责任单位和联系 单位下达了
48 份整改交办单;
期间,县河长办
3 次和有关责任 单位进行对接协调,并督导检查,催促加快整改进度.下步工作 中,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粉刷 拆 字、下达文书等方式,营造舆论声势,加大执法影响.按照 谁 建设、谁管理,谁动员、谁拆迁 的原则,由责任单位、业主单 ―
4 ― 位、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等共同做好使用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讲明法律法规和拆除依据,动员使用单位配合做好拆迁工作.同步,执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下达拆迁文书. 第二阶段:自行拆除(1 月31 日―2 月20 日) . 按照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给自愿搬离拆迁的单位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