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7-29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 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 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 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II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 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 年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四)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并附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 差的区间上限为 2.70%,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 7.70%.Shibor 基准利 率为《2014 年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 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 5.0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 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 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 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 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分期兑付:第3年至第
7 年年 末每年偿还本金的 20%.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 III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 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 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