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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8-0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z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532,396,325 股z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8 年2月27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1月20 日经招商银行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 过,并以
2006 年2月23 日作为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实施,2006 年2月24 日为 转增除权日,公司股票于
2006 年2月27 日恢复交易.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禁售期限承诺 (1)不承担认沽责任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承担认沽责任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限售价格承诺 一部分承担认沽责任的非流通股股东,即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友联船 厂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香港海通有限 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等
6 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述的
36 个月的 禁售期限承诺届满后
12 个月内,当公司股票价格首次达到或超过 8.48 元(该限 售价格相当于认沽权证初始行权价的 150%,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次日起 至本承诺期届满前,本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股份变动而 涉及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该限售价格相应除权、除息)之前,该等股东所持的
2 原非流通股份仍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转让.
3、长期激励计划承诺 承担认沽责任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招 商银行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 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 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关于禁售期限的承诺, 承担认沽 责任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有关限售价格的承诺, 并建议公司董 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本公司
2007 年10 月22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H 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2007 年10 月30 日本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了该计划的首期授予,并对外公 告.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 股改实施后至今, 是否发生过除分配、 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是√ 否 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仍然在转股中,可转债持有 人将其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时,造成了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因公司于
2006 年9月公开发行 24.2 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公司国 有股东为此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导致了公司股本 结构的变化.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