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7-07-31 |
68 届会议(2015 年5月11 日至
15 日) ,批准了 双燃料发动机、气体燃料发动机应用 MARPOL 附则 VI 第13 条III 级要求指南,其文本载 于附件.
2 提请各成员国政府要求主管机关、业界、相关航运组织、航运公司和其他相关利益方 注意所附指南.
3 也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向本委员会未来会议提供在应用本指南时所获得的结 果和经验信息. CCS 翻译稿?2/3 附件 双燃料发动机、气体燃料发动机应用 MARPOL 附则 VI 第13 条III 级要求指南
1 MARPOL 附则 VI 第13 条NOx 发证要求包括双燃料发动机 (能够同时使用液体和气体 燃料的发动机) .为了覆盖此类发动机 NOx 发证的特殊要求,MEPC66 通过了
2008 年NOx 技术规则的修正案.
2 MEPC67 通过了 MARPOL 附则 VI 的修正案,将第 2.14 条的船用柴油机定义的范围扩 展至包括
2016 年3月1日或以后建造船舶上安装的气体燃料发动机,并且在此日期或以后 作为新增发动机或非完全相同替代发动机安装的此类发动机.PPR2 审议了有关气体燃料发 动机发证的
2008 年NOx 技术规则的进一步修正案,并随后由 MEPC68 批准.因此,这些 步骤可以视为对
2015 年6月MSC95 通过的《国际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燃料船舶安 全规则》 (IGF 规则) (MSC.391(95)决议)的补充.
3 因此,使用气体(通常是天然气但也包括其他气体)作为燃料的发动机的发证程序目 前已最终确定.
4 普遍认为依靠火花塞或其它外部点火装置点燃的气体燃料发动机容易符合 III 级NOx 排放限值,因此发动机制造商有可能仅仅寻求这类发动机的 III 级发证,不管其是否安装在 营运于 MARPOL 附则 VI 第13.6 条所述的 NOx 排放控制区(ECA)外或内的船舶,目前的 北美排放控制区(ECA)和美国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ECA)将于
2016 年1月1日生效.
5 对于双燃料发动机,其在预混合燃烧过程中使用气体燃料而液体燃料作为点火引燃源 (与直接在燃烧室内喷射高压气体的气体/柴油双燃料发动机不同) , 发动机的双燃料将根据 III 级NOx 标准发证.因此,此类发动机的技术档案应包括,在III 级条件下运行时,液体 燃料比例应被限制在核准的最大引燃油比例且发动机应依据该最大比例进行其 III 级母型机 试验.1 发动机在纯液体燃料模式下应根据 II 级NOx 标准发证.在这种情况下,应对 II 级 (纯液体燃料模式)和III 级(带有引燃油的气体燃料模式)完成 EIAPP 证书,附在一份写 有两种不同操作方式的技术案卷中.
6 就应用的船上 NOx 核实程序而言,事实上所有柴油机使用参数检查方法.因此,技术 案卷应规定被列为影响 NOx 排放的构件和调整值的所有替换和调整应记录在柴油机参数记 录簿.这同样适用于同时采用 II 级和 III 级发证的发动机,II 级和 III 级两种工作条件下的 上述所有替换和调整都应被记录.另外, MEPC
68 批准的 MARPOL 附则 VI 第13 条修正 案也要求对于受 MARPOL 附则 VI 第13.5.1 条约束的船舶上安装的同时核准 II 级和 III 级或 仅核准 II 级的柴油机,应记录其 NOx 标准符合级别、开/关状态与进入和离开 MARPOL 附则VI 第13.6 条规定的 ECA 的日期、时间和船舶位置,或在这些指定区域内开/关状态发生 变化时予以记录.应注意,在进入 ECA 之前,必须对级别转换留有充足时间,以确保在进 入ECA 之时符合 III 级排放标准, 并且技术案卷中应包括如何进行级别转换的书面程序. 船 舶还必须记录 MARPOL 附则 VI 第14.6 条所要求的燃油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