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8-10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潍日高速公路日照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0201902000125 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 个包 A 包:潍日高速公路日照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
4.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5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潍日高速公 路日照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采购品目:B06 安防系统工程. 本项目采购标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采购内容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需要符合 环保、节能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承接主体承担.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5. 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 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规定时 间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 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 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 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 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吴兆金 电话(传真) :0633-7997654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北首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步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以娟 白文超 电话(传真) :0633-8850887
13468331701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
201 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4002 室 附件: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 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介绍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范》 《山东省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 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新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 模式,提高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结合日照市高 速公路实际情况,以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为目标,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提升管控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核心,逐步建立健 全科学布局、动态监管、实时预警、智能管控、高效服务的高速公路立体化交通安全 防控体系.结合高速公路日照段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二期等建设内容, 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代化进程,进行潍日高速公路日照段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