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8-13 |
3、商标权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范围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注册地
7112264 车辆悬置减 震器;
车 辆减震弹簧;
车 辆用扭矩杆;
陆地车辆传动 齿轮 ;
陆地车辆动力装置;
车辆底盘;
机动车减 震器;
汽车减震器;
车辆非马 达和引擎部 件连接杆;
陆 地 车辆传动轴. 第12 类2010 年07 月07 日至2020 年07 月06 日止 上海市嘉定 区华 亭镇高 石路( 北新村内)
3772276 齿条齿轮传 动装置;
减 震器活塞( 机械 部件);
机 械轴;
传动装置( 机器) ;
机器转动 装置;
减振器 ;
机器、马 达和发动机连杆;
机械线轴装置;
机器传动装置;
减震器活 塞( 机械零件) . 第7类2005 年11 月21 日至2015 年11 月20 日止 上海市嘉定 区华 亭镇高 石路( 北新村内)
六、同业 竞争和 关联交易
(一)同业 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系 自然人 靳坤, 除持有公司 70.4327%的 股份外, 未从事其 他 任何股 权投资,也未通过其 他形式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靳坤与本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 内,本公司无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偶发 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0 年5月10 日 ,靳坤、白 青凤 与上 海 银行嘉 定支行签订 (以下简 称 上海银行 嘉定支行 )签订 ZDB23010001402 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靳坤 、白青凤 为公 司向上 海 银行 嘉定支行自
2010 年5月11 日至
2011 年5月10 日止 发生的 主债权最高 额不超 过1,000 万 元的 借 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0 年5月21 日,靳坤、白 青凤 与上 海 银行嘉 定支行签订 ZDB23010001503 号 《最高 额保证合同》,靳坤、白 青凤 为北 特零部件向上 海 银行 嘉定支行自
2010 年5月26 日至2011 年5月25 日止 发生的 主债权 最高 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10 年5月21 日 ,白青凤 与上 海银行嘉定支行签订编号为ZDB23010001501 号 《最 高额抵押合 同》,白青 凤以 其 拥有 的产权证号为沪 嘉字(2009)第015284 号房产为北特零部件自2010 年5月26 日至
2013 年5月25 日期间发生的 最高额 352.72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4、2010 年6月3日,靳坤向 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 嘉定支行(以 下简称 农商 行嘉 定支行 )出 具编 号为
02108104410019 的 《上海农 村商业银行 个人 最高额保证 担 保函》,为发行人向农 商行 嘉 定支 行自
2010 年6月3日至
2011 年5月31 日期 间 最高 额2,000 万元 的 借款 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担保.
5、2010 年8月16 日 ,靳坤、白 青凤 、北特零部件与浙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 浙商银行上 海 分行 )签订编 号为(291101)浙 商银 高 保字 (2010)第00001 号的《最高 额保 证 合同》, 为发行人向浙商银行上海 分行自
2010 年8月23 日至
2013 年8月22 日期 间发 生的最高额
132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6、2010 年8月16 日,陶万银、齐东胜、曹宪彬、盛利民、靳春梅、靳国、董庆 玲、白 德敏、张大成、张韩、姜 艳燕、盛 疆等
12 名自然人与发 行人 、浙 商银 行上 海 分行签 订编 号为(291101)浙商银高 抵字 (2010)第00001 号的 《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各自 拥有 的合计七套住 房作为抵押 物, 为发 行人 向浙商 银行上 海分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