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8-16 |
6 教育实践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 不少于
1 个学期制度. 建立标准化的教育实践规范, 对 实践 前―实践中―实践后 全过程提出明确要求. 实行高校教师和 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 双导师制 .建设教育实践管 理信息系统平台,探索教育实践现场指导与远程指导相结合 的新模式.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高校还应联合行业企业 建立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
1 学年. 5.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卓越 教师培养标准,试行卓越教师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准确 把握并及时研究分析师范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供需情况,不断 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增强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六、整合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1.建立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高校整合优化教师资 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配足配齐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聘 请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教 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从事卓越教师 培养工作. 2.形成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 鼓励高校与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 积极探索 协同教研 双向互聘 岗位互换 等教师发展新机 制.高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深入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 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兼职任教、挂职实践,每5年累计不 少于
1 年.通过开展国内专项培训、赴境外访学进修、见习 观摩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7 在岗位职数、评聘条件等方面专门制定相关政策,为学科课 程与教学论教师的职务(职称)晋升创造条件.
七、加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教育部成立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专家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高校结合 本校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优势与特色等,联合地方 政府、中小学就卓越计划相应改革项目提交申报方案,经专 家委员会评审后,教育部研究确定计划实施高校.计划实施 周期为
10 年.专家委员会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实行 计划实施高校动态调整机制. 2.加强政策保障.支持计划实施高校在招生选拔、培养 模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对具 有推免资格的计划实施高校,在安排推免名额时统筹给予支 持;
对计划实施高校适度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
在专业学 位授予审核工作中,优先支持计划实施并取得成效的高校. 鼓励具有推免资格的计划实施高校,在本校推免名额内重点 支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优先支持计划实施高校的学 生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包括公派出国留学、实习、交换学生 等;
优先支持计划实施高校相关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和出 国进修.对计划实施高校承担的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相关的 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优先纳入国培计划.各地应对计划实 施高校在政策、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参与卓越教师 培养计划的中小学在办学投入、师资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
8 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各项任 务落到实处. 教育部
2014 年8月18 日9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