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7-08-16 |
指导协 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以上事 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科.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 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相关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 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作;
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
参与相关 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 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科.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 工)、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医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 条件、 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危险化 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承担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相关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法监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 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 估工作;
指导协调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参与相关行业 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监督管理四科.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 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 施安全情况;
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法监 督核查相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
指导协调相 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 价、评估工作;
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 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 (不含煤矿)职业卫生情况,拟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执法等规 范性文件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相关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 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健康培 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 急救援工作.
(九)事故统计调查科.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规范性文 件;
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组织全市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 作;
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分析预测全市安全 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依法组织对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受市政府委托,负责较大事故 的批复与结案工作;
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及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与较 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 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工 作.
(十)人事培训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 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