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08-21 |
预计发生采购业务 1,000.00 万元, 实际发生采购金额 49.25 万元;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通 过应收票据付给我公司 4,451.27 万元, 超过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总额,
3 超额部分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已委托我公司代其向皖维物流 支付货款及运费 2,038.83 万元,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应付票据前五名统计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票据支付方 金额 是否关联 方 交易背景
1 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是 采购聚乙烯醇业务
2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759.65 否 采购原煤业务
3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6,381.00 否 采购醋酸业务
4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5,030.00 否 采购醋酸乙烯、乙烯
5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 否 采购电石业务 合计 51,970.65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前五名中,除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系公 司全资子公司外,其他四家均系公司供应商,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部因生产聚乙烯醇纤维、聚乙烯醇光学薄膜等产品,需 要采购蒙维公司聚乙烯醇作为原料, 期末应付票据中 20,000.00 万元 系皖维高新支付给蒙维科技公司聚乙烯醇采购款,该票据蒙维公司 将其贴现,最终合并层面形成了应付票据,具体贴现信息详见 问题4中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明细表 . 3.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期末商业承兑汇票是否类同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若未计提,请说明原因、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040,243,091.32 元,公司考虑到上述票据均属银行承兑,发生风险 的可能性较小,根据一贯性原则,期末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 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 3,000.00 万元, 该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全部为
1 年以内, 已视同应收账款按照 4%的比 例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 体明细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4 序号 交存票据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出票日 到期日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1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
2100 2018/11/9 2019/5/2
84 4
2 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
900 2018/11/9 2019/5/5
36 4 合计 3,000.00
120 4 4.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 况,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等,分别说 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107,024.31 万元,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04,024.31 万元、 商业承兑汇票 3,000 万元.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 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应收票据在背书和贴现过程中的信 用风险、延迟支付风险和利率风险,对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的风险 和报酬是否真正转移等进行审慎评估,从而判断金融资产是否符合 终止确认条件. (1)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情况 报告期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票据 类型 票号 出票人 承兑人 票面金额 出票日 到期日 贴现银行 贴现日 是否终止 确认
1 电子 银行 承兑 汇票
13053781 0011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