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7-08-21
公告编号:20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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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证券代码:831978 证券简称:金康精工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方)为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 省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十路

20 号,法定代表人钟仁康.乙方(受让 方)为常州市北方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 天柱山路

2 号,法定代表人周小峰.甲方将其在西夏墅镇拥有的厂 房及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在评 估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定为人民币伍佰柒拾柒万元整.公司拟于

2016 年8月5日正式签署合同. 本次资产出售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重 组办法 )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公告编号:20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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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 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

(二)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 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 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 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 准;

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的 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其账面价值为3,049,807.09 元,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 总额为 145,408,106.05 元.上述出售的资产总额 3,049,807.09 元 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10%,未达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于

2016 年7月27 日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无需审批,只需到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变更手续即可.

(四)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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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无.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常州市北方合金工具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注册地 为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天柱山路

2 号, 主要办公地点为常州市新北 区西夏墅镇天柱山路

2 号,法定代表人为周小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0,000.00 元, 营业执照号为 320407000109244, 主营业务为工具、 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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