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8-21 |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 交易标的名称: 西夏墅厂房及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分别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交易标的类别:资产出售. 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太行山路 1-8 号.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币种:人民币 公告编号:20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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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易标的账面原值:4,137,063.50 元 交易标的净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净值:3,049,807.09 元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5,729,000.00 元 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以经审计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信 息说明:房产价值测算采用成本法;
土地价值测算采用基准地价系数 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房地产估价机构: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苏新大陆房估字(2016) 第1240 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罗新(3220070136),朱旗 (3220110024).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该厂房、 土地使用权是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 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 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三)其他应说明的基本情况
1、该厂房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常国用(2014)第51247 号,使 用年限为: 至2059 年6月29 日止, 该土地使用权面积
5464 平方米, 地号 320411001007GB00142;
2、该厂房的房产证面积为 3596.13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常房权 证新字第
00713104 号. 共计
3 幢, 一层厂房
2 幢, 三层办公楼
1 幢. 公告编号:20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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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厂房土地转让价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约定为人民币
577 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在2016 年8月5日前,乙方按约 定房屋总价款的 3.47%,支付人民币
20 万元给甲方作为定金,该款 自合同生效之日自动转化为房屋价款.(2)在2016 年8月30 日前, 乙方按约定房屋总价款的 61.87%, 支付人民币
357 万元给甲方. 在甲方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日内,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同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 续.(3)在2016 年9月30 日前,乙方按约定房屋总价款 34.66%, 支付人民币
200 万元给甲方.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约定.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二笔房屋价款之 日起
7 日内搬离、清空房屋;
同时双方于房屋搬离、清空之日起
2 日 内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双方签署交付确认单视为甲方完成房屋交付手 续,过户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的第二期的款项的
3 天内. 同时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暂定
2016 年8月30 日至
2016 年9月10 日,过渡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于甲方.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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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易的原因是公司
2015 年购置的新厂房已投产,西夏墅厂区 的生产线已搬迁至新厂房.本次交易完成将增加公司本期相应的营 业外收入,并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常州金康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二)《金康公司西夏墅房地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