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7-08-27 |
30 天内颁发认证证书. 6.4 认证有效性 认证机构、检测机构、检查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各自在认证中的活动负责,其资质和行为应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认证机构应建立认证有效性的追溯系统,对认证各环节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7.获证后的监督 7.1 监督检查 7.1.1 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
12 个月内应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第3页共8页CQC 16-499471-2010 摩托车燃油箱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健康和安全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 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一般每个工厂为
2 个人日. 7.1.3 监督检查的内容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一致性跟踪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样检测. 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见附件 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 2. 7.1.3.1 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 工厂每年应对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文件说明,即按照见附件
1 第4条要求完成生产 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 工厂检查组应到生产一致性控制的现场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 5.1.1.2. 7.1.3.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 2)的第
3 条和第
4 条、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是每次监督 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 7.1.4 检查组负责报告工厂监督检查结论.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认证机 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3 监督抽样检测 监督检查时 CQC 应对获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由CQC 指定人员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 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样品并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选择典型单元的典型型号的样品进行检 测,检测依据及项目见表 1.如抽样后,持证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寄/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否则暂停 相关证书.现场抽不到样品,则安排
20 日内重新抽样,如仍然抽不到样品,则暂停相关证书. 抽样检测出现任一项目不合格,则判定证书所覆盖型号不符合认证要求,监督抽样检测不合格.并 对该典型单元所覆盖的每张证书都增加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原则上同型式试验项目. 7.4 监督检查结果评价 CQC 组织对生产一致性监督审查结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检查结论和监督抽样检测进行综合评 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或监督抽样检测不合格时,则判定年度跟踪检 查不合格,证书按照 9.4 条规定处理. 8. 复审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提交复 审申请.复审申请资料同本规则 3.2 条要求. 认证委托人应按 CQC 要求送样品至指定机构检测,检测项目由 CQC 从本规则 4.2 条规定的认证标准 中选取.复审当年度的工厂检查按本规则第
5 条执行.复审评价合格后,颁发新证书. 9. 认证证书 9.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