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8-30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日发出, 于2017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 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购买济南东都项目资产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17-28号公 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受让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 详见 公司2017-29号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受让杭州富阳银湖街道野风山项目51%权益及部分对项 目公司债权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17-30号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陕国投融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福建中维 )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陕国投 )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子公司与陕国投签署的 编号2017-37-002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编号2017-37-003的《保证合同》及编号2017-37-005的《债务偿还 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公司为子公司履行合同项下按期偿还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中所涉及担保权限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 详见公司2016-77号及2016-82号公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 详见公司 2017-31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恩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济南东都项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拓展公司房地产项目资源,2017年3月8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锦兴 置业 )与济南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济南信豪 )及济南泰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泰悦集团 )签署了 《 东都项目资产收购协议》,以东都项目资产的评估值101,709万元为依据,锦兴置业合计 以人民币101,169.748万元购买东都项目资产. 东都项目资产系济南信豪开发建设,于2014年及2015年相继建成,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奥体中路与工业北路 交叉口东,包括东都国际广场、东都尚城区域内部分地上建筑、地下设施、车位等资产. 东都项目资产由泰悦集团及 其全资子公司济南信豪共同持有.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