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7-09-07 |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 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 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 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 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 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 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 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 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 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 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 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 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 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 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 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经常开展批评 和自我批评、 约谈函询, 让 红 红脸、出出汗 成为常态;
党 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 ―
4 ― 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 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 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 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 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 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 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 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 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 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 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 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 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 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的问题.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 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 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 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 究.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 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 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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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 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 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 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 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 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 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 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 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 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 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 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 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 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 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 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 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 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 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 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 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 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 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 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 第十条 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 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 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 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 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 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如果决 定撤销其某个职务, 必须撤销 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