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9-01 |
4-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ash in foods GB 5009.4―85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灰分含量的测定.
1 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系用灼烧重量法测定.
2 仪器 高温炉.
3 操作方法 3.1 取大小适宜的瓷坩埚置高温炉中, 在600℃下灼烧 0.5h, 冷至 200℃以下后, 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精密称量,并重复灼烧至恒量. 3.2 加入 2~3g 固体样品或 5~10g 液体样品后,精密称量. 3.3 液体样品须先在沸水浴上蒸干.固体或蒸干后的样品,先以小火加热使样 品充分炭化至无烟,然后置高温炉中,在550~600℃灼烧至无炭粒,即灰化完 全.冷至 200℃以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灼烧至前后两 次称量相差不超过 0.5mg 为恒量. 3.4 计算
100 2
3 2
1 * ? ? = m m m m X 式中:X――样品中灰分的含量,%;
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m2――坩埚的质量,g;
m3――坩埚和样品的质量,g.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提出,由卫生部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85-05-16 发布 1985-12-0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