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7-09-25 |
(b) 或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 (含) 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并符合住建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 知》 要求,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 B 本, 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 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 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2.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2.6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3、供应商的委托 如参加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费用 4.1 无论参加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与方自行承担所有与之有 关的全部费用.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出售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售后不退. 4.3 参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代理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2002]520 号)规定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2002]1980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 年6月30 日调整后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 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编制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 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 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等形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