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10-08 |
对质量 问题有异议的应在 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 乙方应负责按照甲 方的要求采取补足、 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 施,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 理由而拖延接收、 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 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 《交货验收单》上 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 可的质量检测机构 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部门 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 外) .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 装,包装应适应于远 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 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 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 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 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 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 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
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 准.如果没有提 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 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 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 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 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 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 的缺陷. 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 方承诺 (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 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 应时间内以合理 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 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 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 项规定以书面形式 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 的补救措施,但 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 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 露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 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 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 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 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 于保密的内容, 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 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 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 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 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 当在货物验收合 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 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 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 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 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 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 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 的中文技术文件, 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 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 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 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