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10-18 |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首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4,383.93万元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64.01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4,547.9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52,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50.0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48,009.9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验, 并于2018年7月3日出具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796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 费用之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2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56,141.12 42,301.87
2、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 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 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12,202.40 11,116.70 合计 68,343.52 53,418.57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 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节余的, 依照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的相关规定处理;
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足部分由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 并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 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32号),截至2018年7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383.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拟 置换金额
1、 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 42,301.87 4,383.93 4,383.93
2、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 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 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 压力容器生产项目) 5,708.11 -- -- 合计 48,009.98 4,383.93 4,3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