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7-10-22 |
区外引进全职人员,原单 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岗 创业证明.兼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兼职 证明,并对如识产权权且问题进行明确说明. 5.已落户南海区且获得省级、市级创新人才团队类项目或 "蓝海人才计划"人才团队(含"天佑之星"团队)项目立项扶 持的团队核心成员不能作为其他团队的核心成员再次申报"天佑 之星"团队.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技术为世界科技前沿领域、符合我区经济结构调整需 要且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项目应具有良好产业 化基础. 2.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研究基础,技术成熟稳定,可 行性强. 3.目标市场定位明确,有确定的产业化潜力及市场前景. ―
5 ― 4.项目主要的研发、生产必须在南海区实施.
三、承载单位要求 (一 (一 (一
(一) ) )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 . .申报团队须在项目评审之日后新注册成立 专门用于承载申报项目的公司(以下简称"承载单位").并在 立项后的
6 个月内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签订项目管理 合同. 若有充分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 经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科技)审批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二 (二 (二
(二) )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 .承载单位实缴注册资本(货币资本)不低 于立项扶持奖励金额,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进度与扶持资金的拨付 按比例同步. (三 (三 (三
(三) ) ) )单位股权 单位股权 单位股权 单位股权. . . .每个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必须持有承载单 位股权,且在项目合同管理期内所有核心成员所占承载单位股权 比例总和不得少于承载单位股权的 30%.核心成员对承载单位股 权的持有,可以间接形式持有.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 任行政领导职务的核心成员,经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后,可不持有 承载单位股权. (四 (四 (四
(四) ) )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 . .承载单位必须和团队核心成员签订正式的 劳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项目管理合同期限.承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和董事长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 (五 (五 (五
(五) ) ) )员工人数 员工人数 员工人数 员工人数. . . .承载单位有健全的公司组织架构,拨付首 期资金时项目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
15 人,项目验收时,不少于
40 人.全职员工数的认定以在南海区购买社保为依据.
四、评审和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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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方式.
(一)评审方式.
(一)评审方式.
(一)评审方式."天佑之星"团队评审分为形式审查、 综 合评审环节. 评审方案及评价标准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科技) 联合区人才办共同制定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制定. (二 (二 (二
(二) ) ) ) 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 . . . 项目原则上每年
9 月份集中组织一次评审, 受理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的
7 月1日至
7 月31 日.团队带头 人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 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前
3 位完成者,可随时组织评审.
(三)核准公示.
(三)核准公示.
(三)核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