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7-10-22 |
(4)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 释义
25 出具的附有被保险人完整病历、病理、血液及其它科学方法 检验报告的诊断证明文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您告知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诉讼时效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四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十二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与主合同相同.在主合同的交费期间内,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必须随 第7页共23 页 主合同保险费一同支付,不能单独交纳. 第五部分 现金价值权益 第十三条 现金价值 我们会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释义
27 . 现金价值可能因为其他 条款的约定发生变更.如果您需要了解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可向我们查询. 第十四条 减额交清 减额交清保险不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第六部分 合同效力的终止 第十五条 您主动解除合同的权利 本附加合同犹豫期过后,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
(2)保险合同原件;
(3)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果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本附加合同所属的主合同将一并解除.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 的保险责任将自我们收到终止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次日零时起终止.我们将于收到上述证 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的终止 本附加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 第8页共23 页(1)主合同被撤销、解除,或发生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
(2)因出现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第七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