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7-10-26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ky Forever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Group Limited ( 宇恒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47) 成立合营公司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匆蛋迳规则第 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 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前海宇恒订立多份合营协议,以成 立多间合营公司: (1) 与东莞建道订立的第一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一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东莞建道分 别拥有 51% 及49%权益;

(2) 与深圳华苑订立第二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二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深圳华苑分别 拥有51% 及49%权益;

(3) 与深圳庄氏订立第三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三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深圳庄氏分别 拥有51%及49%权益;

(4) 与广州济民订立第四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四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广州济民分别 拥有51% 及49%权益;

(5) 与深圳春明订立第五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五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深圳春明分别 拥有51%及49%权益;

2 (6) 与上海华苑订立第六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六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上海华苑分别 拥有51% 及49%权益;

(7) 与深圳佰郡订立第七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七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深圳佰郡分别 拥有 51%及49%权益;

(8) 与佛山青木订立第八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八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佛山青木分别 拥有51% 及49%权益;

及(9) 与青岛金鑫订立第九份合营协议,内容有关成立第九间合营公司,前海宇恒与青岛金鑫分别 拥有 51%及49%权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匆蛋迳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 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前海宇恒订立多份 合营协议,以成立多间合营公司. 第一份合营协议 日期: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订约方: (1) 前海宇恒;

及(2) 东莞建道. 第一间合营公司: 前海宇恒与东莞建道将成立名为四川宇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合营公 司 (须待中国主管机构批准方可作实) . 注册资本: 第一间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约人民币510万元(约 650万港元,相当於注册资本的 51%) 将由前海宇恒出资,而人民 币490万元 (约620万港元,相当於注册资本的49%) 将由东莞建道出资. 注册成立后,第一间合资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前海宇恒及东 莞建道就注册资本出资的特定时间框架将根谝患浜嫌镜氖导视 运而定.

3 董事会组成: 前海宇恒将有权提名第一间合营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多於三分之二(2/3). 业务围: 第一间合营公司的业务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及企业管理谘询 (须待中 国主管机构批准方可作实) . 创业板上规则之涵义: 由於根匆蛋迳规则就第一份合营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计算的百分 比率不超过5%,订立第一份合营协议不会构成创业板上规则第19 章 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 第二份合营协议 日期: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订约方: (1) 前海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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